义乌律师为你普及生活法律小常识,关键时候大作用
1借款人下落不明,保证人是否需要担责任? 《担保法》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但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保证人不得以一般保证抗辩,需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朋友关系虽然好,但是为人担保需谨慎。
2 民间借款若双方没有约定具体借款利息,借款人是否可以拒绝支付相应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也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出借人想要收取利息的,在借款的时候一定要跟借款人明确还款期限和利息。
3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法律规定定金有双倍返还原则,而订金没有。另外,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订金则只是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4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虽然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5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如果购房者在房产证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该房产是共有房屋,这个事后一定要看到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共有人在合同上共同签字才可以购买,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出卖,另一方就无权出卖此房屋。
6让对方出具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借条至少包括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四个要件。除此之外,还可以约定还款日期、利息等。需要注意的是:借条内容可以直接打印或者由他人代写,但借款人签名一定要借款人亲笔写!写完再摁手印。最好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借条后面。
7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四种情况:(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如果你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并满足这几种条件之一,可以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
8驾驶证替人消分,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一次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知道驾驶证替人消分的害处了吧,有驾驶证的人千万不要因为一点小利而触犯国家法律啊,这是很不明智的决定。
9非法拘禁他人,将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0订立遗嘱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遗嘱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或口头方式订立。为了防止他人伪造、篡改遗嘱,小编推荐大家使用证明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我国法律条文虽然众多,但是这些不得不知道的法律小常识还是应该具备的,掌握好这些小的知识,总有一些你能用得到。